生態環境部部長信箱近日就汙水處理設備行業標準立項有關問題予以回複。詳情如下:
關於汙水處理設備行業標準立項有關問題的回複
來信:
在食品加工、澱粉、製糖、製藥、酒精工業等領域的汙水處理中,內循環反應器(IC反應器)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各個環保公司也都在生產這種設備,然而IC反應器作為新一代的高濃有機廢水處理設備一直未有相關的工程技術規範作為參考標準,市麵上出現了各式各樣的“IC反應器”,因為在結構上的差異,在汙水處理效果上也各不相同,現希望能通過立項和製定《內循環厭氧反應器汙水處理工程技術規範》 來進行規範行業內的設備,做到更加標準化和節能高效。 現就以下問題:1.內循環厭氧反應器設備處理工程技術規範推行行業標準是否能申報立項?若能立項,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2.汙水處理設備行業標準的立項、起草、修訂等的具體管理部門?
回複:
根據生態環境保護目標和需求,結合生態環境技術發展情況,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製修訂工作管理辦法》,開展相關標準、規範的製修訂工作。符合條件的單位可按照要求進行申報。 關於信中提到的汙水處理設備產品技術要求類標準問題,自2014年9月以後,我部不再開展此類標準的立項工作,已將此類標準製修訂工作職能轉移給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