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汙水處理需要檢查項目及問題是什麽:
檢查項目
一、工程要求
1.醫院汙水處理工程必須按國家計委、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頒發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計規定>> 等有關標準、規範進行設計和施工。
2.凡現有、新建、改造的各類醫院以及其他醫療衛生機構被病菌、病毒所汙染的汙水部必 須進行消毒處理。

3.含放射性物質、重金屬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的汙水,不符合排放標準時,須進行單獨 處理後,方可排入醫院汙水處理站或城市下水道。
4.凡新建、改建、擴建的醫院汙水處埋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 投入使用。
5.醫院汙水處理設施應具有處理效果好,管理方便,占地麵積小,造價低廉等優點,並應避免對周圍環境造成汙染。
6.醫院汙水處埋設施應有防腐蝕、防滲漏及防凍等措施.各種構築物均應加蓋,密閉時應 有透氣裝置。
7.調節池、初次沉澱池、生化處理構築物、二次沉澱池、接觸池等應分 2 組,每組按 50 %的負荷計算。
8.醫院汙水處理應設調節池,其有效容積應按工作班次或消毒次數計算確定.連續式消毒時,其有效容積宜為 8~5h 的汙水平均數量.間歇式消毒時,其有效容積為日汙水量的1/2~1/4。
9.連續式接觸池構造應根據下列要求設計: 接觸池應加設導流板,避免短流.;接觸池的水流槽長度和寬度比不宜小於 20 : 1;出口處應設取樣口。
10.計量池有效容積,宜按最大時汙水量的 1/4 計算。
二、汙水處理和監測要求要求(以氯化消毒、預處理為例)
1.經處理後的醫院汙水,其出水水質必須符合《醫院汙水排放標準》等國家規定的要求;排入地麵水域的醫院汙水,還必須符合《地麵水環境質量標準》、《汙水綜合排放標準》等國家現行 的有關規定的要求。
2.汙水在化糞池中停留時間不宜小於 36h。
3.當汙水采用氯化法消毒時,其設計加氯量可按下列數據確定:一級處理出水的設計加氯量一般為 30~50mg/L;二級處理出水的設計加氯量一般為 15~25mg/L。
4.汙水預處理標準: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餘氯2—8mg/L。
5.使用含氯消毒劑消毒時,每日對出水口處的餘氯量進行兩次監測,有登記記錄。
6.糞大腸菌群數每月監測不得少於一次,每四小時采樣一次,每日至少采樣三次,求其均值≤5000cfu/L為合格。
7.沙門氏菌每季度至少檢測一次,誌賀菌每年不少於兩次,不得檢出致病菌。
8.pH值監測每日不少於兩次,COD和SS每周監測一次,其他汙染物每季度監測至少一次,各項指標要求見《醫療機構水汙染物排放標準》(2006—01—01)。
汙水處理使用的化學物品要存放在防曬、幹燥、遠離人群處,並配有相應的防護用品,要防腐蝕。
雖然由於國家和各級政府對環境保護重視程度的不斷提高,中國汙水處理行業正在快速增長,汙水處理總量逐年增加,城鎮汙水處理率不斷提高。但中國汙水處理行業仍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以下為汙水處理監測中常見主要問題:
1.因病員人數有波動性,汙水的排放量也有波動,而定時定量的給藥機不能及時根據汙水的排放量增減而調整給藥量,專職人員操作的滯後性等等諸多方麵導致醫院汙水排放的時候餘氯不達標、大腸菌群數超標等問題;
2.使用的化學物品具有強烈的腐蝕性,長期使用很容易導致管路的破損而導致給藥機組的停用,就算專職人員按時用清水衝洗管路,那也隻是延長了管路的耐腐蝕時間,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如果後勤部門不能及時修補,導致汙水未經消毒直接排放,盡管發生的次數很少,但是還是有發生。友情推薦:相關醫療廢水處理流程分析
3.因為汙水處理中心的事情繁多,每日和每月需要檢測的數據也多,每月環境衛生學采樣一天要采樣三份,而汙水專職人員間的相互配合顯得尤其重要,專職人員每日的工作思路要清晰,否則工作很容易遺漏。